招标公告名称: | 【2024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施工(1-2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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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1437001B01 | ||||||||||||||||||||||||||||||||||||||||
招标内容: | |||||||||||||||||||||||||||||||||||||||||
【2024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施工(1-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施工(1-2标段)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字(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省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阳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2024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施工2.1.2建设地点:高阳县。新建涉及:锦华街道办事处、庞口镇、邢家南镇、晋庄镇,共4个乡镇22个行政村。改造提升涉及:蒲口镇、晋庄镇,共2个乡镇15个行政村,核心示范区涉及蒲口镇2个行政村。水毁改造提升涉及:蒲口镇、小王果庄镇,共2个乡镇10个行政村。2.1.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80539.44亩。其中新建20000亩;改造提升30460.81亩(含核心示范区3435亩);水毁改造提升30078.63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道、农村输配电、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等。2.1.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货物交付(1、2标段);2.1.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4 09:00至2024-04-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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