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新三湘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37.5%股权 | 项目编号 | N0124GQ24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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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3612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9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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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4-28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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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开福区 | 所属行业 | O82v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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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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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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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新三湘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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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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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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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 企业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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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O82v2017 | 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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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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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肥料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机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谷物种植;谷物销售;粮食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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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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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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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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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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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无法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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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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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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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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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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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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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56.277385 | 6.287294 | 6.287294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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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85.387951 | 57040.072244 | 3645.315707 |
2、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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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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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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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O82v201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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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7.5%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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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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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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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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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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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4-04-23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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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件名称 |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中共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会议纪要》【2024】第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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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3612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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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3612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审计、评估方法及结论等,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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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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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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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2024-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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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9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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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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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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