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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街大华村大华社紫薇路45号商铺交易公告[招租中]

· 2024-05-14
交易公告

区交易编号:区集资竞20240865

温馨提示: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草案初稿、竞投人承诺书、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请各竞投人使用台式电脑或手提电脑进行网上报名、电子竞投报价。电子竞投系统暂不支持用手机或平板电脑进行报名、竞投等操作,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浏览器登入电子竞投系统将出现不兼容等问题,导致无法报名、无法报价等严重后果,产生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大华村大华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 2024-05-27 日 10:00 时在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对花都区 花城街大华村大华社紫薇路45号商铺 资产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项目采用电子公开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资产情况
(一)资产名称:1、花城街大华村大华社紫薇路45号商铺(单元号:01);

(二)资产类型:1、商铺(单元号:01);

(三)占地面积:1、约120.00平方米(单元号:01);

建筑面积:1、约270.00平方米(单元号:01);

(四)经营用途:商铺,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紫薇路45号;
(六) 产权现状:无集体产权证
二、交易信息 (立项编号:大华(大华)LX20240002;区交易编号:区集资竞20240865
(一)租赁年限:10.00年(预计从2024-06-12到2034-06-11止,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免租期:0.00年;
(三)交易底价:22.00元/平方米·月 ;
(四)租金(承包款)递增情况:每3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4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10.00%;
(五)是否可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是;
(六)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七)交易方式:电子公开竞投;
(八)每次报价至少增加金额:1.00元/平方米·月。
(九)竞得方式: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九项竞投事项。
(十一)交易保证金:135000.00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35000元;
(十二)其他说明:1、该地块暂无征济计划;暂未收到反映房屋结构安全的相关信息。如有需要,可委托已在广州市安全鉴定中心备案的鉴定公司进行安全鉴定;经初步核查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土地利用现状:城市;花城街正在开展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作,租赁合同需明确排水单元整改责任单位,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工作且达到验收合格的标准:未立案查处,不得产生违法建设和非法占地行为;该原始合同无法律适用问题;该资产拟经营用途为商铺,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要求完善环保手续。2、该资产建筑面积为270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为120平方米,二层面积为150平方米。3、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乙方租用土地,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搬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4、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超出部分原路返还给竞得者。5、租金按每半年支付,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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