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盱眙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效果评价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盱眙县佰亿财富广场3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jh-盱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0918
项目名称:盱眙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效果评价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治理效果评价总面积37201.68亩(其中水稻面积1842.98亩,旱田(玉米、山芋、大豆等)35387.7亩),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0个有效工作日完成评价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受托人身份证;2.有效的营业执照;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单位声明函(按示范格式要求);4.承诺书(格式按照
文章推荐:
盱眙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效果评价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