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2023年常乐镇倪滩村、东园镇金沙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以卫农发【2024】107号文件关于沙坡头区2023年常乐镇倪滩村、东园镇金沙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项目已达到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至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常乐镇、永康镇和东园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0.45万亩,平田整地176亩,砌护渠道60.58公里(翻建57.33公里,维修3.25公里),清淤沟道28.98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4873座,增施有机肥4539亩等。
2.3 计划工期:196日历天(含冬季停工期)。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项目在沙坡头区常乐镇倪滩村和马路滩村片区,主要包含:条田平整176亩,渠道砌护33.35km,配套节制闸、渡槽、斗口、农口等建筑物;沟道清淤8673米,翻建斗沟平板桥、农沟管桥、尾水等建筑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项目在沙坡头区永康镇-徐庄村,主要包含:渠道砌护9.362公里,配套节制闸、渡槽、农口等建筑物;沟道清淤3433米,翻建尾水等建筑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项目在沙坡头区东园镇-金沙村,主要包含:渠道砌护17.906km,配套节制闸、渡槽、农口等建筑物;沟道清淤16878米,翻建斗沟平板桥、农沟管桥、尾水等建筑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增施有机肥488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 4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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