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2025年海口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我中心决定按照拟开展2025年海口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项目名称
2025年海口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三、公告期限
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四、项目金额
最高限价:9.4万元(安排4.9万元用于开展田间试验工作,安排4.5万元用于开展农户调查工作)。
五、工作内容
组织完成2025年海口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包括完成4个田间试验、300户农户施肥调查等工作。
六、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它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凭证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响应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报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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