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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隔离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07-27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隔离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7月27日 05:1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隔离房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7日 05: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29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婷婷、刘甲峰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18388-315
采购单位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镇育才里7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7-702088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18388-315
附件:
附件1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隔离房工程(更正后).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隔离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7-15 至 2022-07-22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隔离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隔离房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30623
项目名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隔离房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60,000.00
最高限价(元):2,954,081.61
采购需求:查看

★1 工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工程地点: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80%的工程款,审计完成后付到总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2年后无息返还(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合同签订前。

履约有效期:验收合格后满2年后工程的保修服务履约无问题时退还,不计利息。

★6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7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8 免费工程保修期:工程验收合格开始计算不少于(2)年

★9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0新冠疫情期间,供应商所产生的防护、隔离、治疗等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按国家及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镇育才里76-0号
联系方式: 0417-7020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15
邮箱地址: 1500554000@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婷婷、刘甲峰
电  话: 024-31918388-3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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