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鲍集镇铁佛社区原计生站房产租赁项目已由盱眙县鲍集镇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将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选择承租人。淮安佳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出租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竞标工作。
一、标的概况
盱眙县鲍集镇铁佛社区原计生站房产租赁项目现对外公开竞标,项目位于盱眙县鲍集镇铁佛社区,建筑面积约:267.54㎡,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租赁期限为3年。本次出租标的物为混合结构,木门、水泥地面,具体以实地察勘为准。
该厂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其产权属于盱眙县鲍集镇人民政府所有,本次出租标的物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如果本次出租发生产权纠纷,由盱眙县鲍集镇人民政府承担。
意向承租人自行去盱眙县鲍集镇铁佛街道农业技术服务站现场考察,出租人不组织意向承租人集中现场勘察,房产相关具体资料设计方案及图纸请咨询出租人。
二、竞标规则
本次竞标订起拍价(出租底价)人民币3600元/年。
本次出租采用有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则为成交价。报价不限次数,最高价中标。如应价均没有超过底价时,根据招投标领导小组意见,由主持人宣布是否成交或重新招标。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人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承租人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黑名单。
注:以上承诺书(模版详见附件2)为报名申请材料中要求提供的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体内容,原件须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按指印后提交。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及竞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7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资料: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承诺书(格式请见附件);(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4)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意向承租人为法人应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4)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承诺书(格式请见附件);(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意向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4)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承诺书(格式请见附件);(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3.报名及获取文件方式:(1)携带以上报名资料;(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3)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资料费2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至盱眙县盱城街道十里营大道82号佰亿财富广场302室淮安佳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竞标文件,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17-88220109。
五、竞标时间及地点
竞标时间:2024年3月8日9:00
竞标地点:盱眙县佰亿财富广场302室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签到,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六、履约保证金及其他
履约保证金300元,履约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待本项目合同签订及相关手续全部办好后退还。项目代理费3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确定出租人的方式:最高价中标。
八、竞标须知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考察现场,主动向出租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该标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视同已现场考察标的情况,视同接受已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认可了标的相关情况并认可竞标公告,参加竞标拍卖视同接受竞标文件中的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出租人、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虚假中标,承租人还应承担给出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竞标结束后,竞标结果公示期(公示期为3日)结束无异议后,承租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洽谈《资产出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作放弃中标处理,视情况追究其责任,该标由出租单位重新招标。签订合同前承租方必须按出租方规定时间内付清所有款项后,承租方方能与出租方签订《资产出租合同》等手续。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
3.特别事项说明:(1)本次标的竞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人参加竞价。(2)本项目公告、文件是合同的不可缺少的部分。(3)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物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4)不接受有信用污点的意向承租人参与竞价。(5)合同终止后,自行拆除临建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搬离自己的物资。如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不自行搬离的,视同放弃,承租方有权处置。(6)承租人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九、联系方式
出租人:盱眙县鲍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邓城青 0517-88661117
项目代理机构:淮安佳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0517-88220109
盱眙县鲍集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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