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凌源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YZC-20220278 项目名称:凌源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30000.00元 最高限价:8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方式: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 六、开启时间:2022年9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微信号:baoming-2020。 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询价通知书。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凌源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凌源市 联系方式:13942138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地 址:凌源市铁西二街2号 联系方式:0421-68080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立强 电 话:0421-680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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