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3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种植〔2023〕14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专家对《2024年大通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方案已通过专家组评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2月4日—2月1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0971—2722916 联系人:李生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971—2726517 联系人:张广生(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0971—2723391 (县农业农村局)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蔬菜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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