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为实施好枝江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五料化利用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枝江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从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主体(包括新引进成立或扩产的秸秆收储运合作社、公司或专业大户),村级秸秆收储点;
2.牛羊养殖场或养殖专业合作社(饲料化利用);
3.有机肥生产企业(肥料化利用);
4.秸秆燃料化生产企业(能源化利用);
5.食用菌生产专业合作社或基料生产企业(基料化利用);
6.秸秆原料化利用主体(草绳、草帘等生产)。
(二)遴选范围
1.秸秆收储运主体要求年收储能力达1000吨以上,村级秸秆收储点秸秆收储以本村为主,辐射周边村,年收储500吨以上;
2.牛羊养殖场年出栏200头以上、年利用农作物秸秆1000吨以上;
3.有机肥生产企业年生产有机肥达1000吨以上,利用农作物秸秆1000吨以上;
4.燃料化利用企业在秸秆固化成型等利用方面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年利用秸秆2000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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