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10号)、《开化县2024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今年开化县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向定点供肥企业购买《有机肥料》(NY/T525-2021)10吨以上(含10吨),给予每吨不超过购买单价的三分之一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吨。购买《生物有机肥》(NY884-2012)10吨以上(含10吨),给予每吨不超过购买单价的三分之一的补贴,最高不超过400元/吨。购买《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18877-2020)1吨以上(含1吨),给予每吨不超过购买单价的三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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